發表于 2016-08-05
銅陵市港航局安裝揚塵監測系統整治17家港口碼頭揚塵污染
生產作業中抓斗閉合要嚴密,嚴禁抓斗高空拋灑;長期堆放的散貨必須覆蓋,臨時散貨堆場須修砌與貨堆等高的圍擋;對敞裝易揚塵貨物的船舶落實遮蓋防塵措施。為落實銅陵“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有效控制和減少港口作業、船舶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污染,市港航局多措并舉,積極改善沿運區域空氣環境質量。
在鞏固港口環境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礎上,該局重點整治了濱江大道沿線17家港口碼頭物料堆場、港區道路的揚塵污染安裝揚塵監測系統。1-7月,共下達15份責令整改通知書(函)、4份問題通報,督促港口企業通過覆蓋、噴淋、硬化堆場、修建隔離墩等方式,規范散裝貨物和易揚塵貨物在港口的運輸、堆存和裝卸,減少揚塵污染。
截至目前,按照整治方案安排的時間節點,絕大部分港口企業已提前完成易揚塵散貨堆場防塵網膜覆蓋,落實了專人管理、場路保潔和灑水控塵,提前完成揚塵污染防治的硬件安裝和基礎設施建設,如在碼頭出入口建成車輛自動沖洗設施、污水沉淀池,完成道路與堆場周邊噴淋系統安裝并投入使用,完成通道、場地硬化,建成堆場周邊隔離圍擋。新建碼頭項目工程中,已按環保要求配備綠色環保裝載、運輸工具,同步建設靠港船舶岸電系統。
為推進碼頭揚塵整治,該局將港口碼頭堆場及其作業場所環境問題匯總,建立問題清單整改銷號制度,對完成整改任務的碼頭逐個驗收、銷號,并將港口環境整治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作為港口經營許可證換發的審核條件,港口環境治理效果與貨港費維護項目補償資金掛鉤。
下一階段,市港航局將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職責及治理要求,進一步加強港口環境監管,常態化開展港口碼頭作業現場巡查檢查,督促碼頭揚塵監測防控措施落實到位。